铁大后勤〔2020〕161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维修工作管理,提高维修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师生服务,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日常零星维修和应急抢修。

(一)日常零星维修是指单项工程预算1万元以下的维修,主要包括:

1.校园公共设施的日常养护及维修工程,包括道路、雨污水管网、围墙、场地、供水供电供暖等公共设施的日常养护及维修。

2.学校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维护维修,包括教学实验及教辅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学生生活用房、后勤管理用房、公共配套用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的日常养护及维修。经营场所的维修,由承包经营单位自行解决,若确需由学校后勤维修部门维修的,其费用由承包经营单位自行承担。

(二)应急抢修包括:由自然因素(如洪灾、火灾)造成或未预见到而突然发生的房屋与道路遭破坏、水电暖设施发生故障等维修工程,若不立即处置,将危及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或严重影响教学、生活秩序,或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主要包括校园内主水管道破裂、暖气主管破裂、电力主干线路中断、变压器故障、道路损坏抢修等工程。

第三条 后勤管理服务中心是学校日常零星维修和应急抢修责任部门,具体负责制定维修计划、组织维修实施、监控维修质量,受理维修服务投诉工作。

第二章 日常零星维修

第四条 日常零星维修应遵循快速、高效的原则,随坏随修,随报随修。

(一)报修方式

1.网络报修:利用学校网络报修平台报修。

2.电话报修:报修人拨打维修热线报修。

(二)维修实施方式

1.师生在有维修报修需求时,登录“铁大后勤”微信公众号,进入“服务大厅”,选择“我要报修”,将报修信息填写完整并提交。调度员根据报修项目派单给维修工,维修工接单到现场维修。维修项目完成后清理现场,并拍照上传维修平台。调度员确认完工,平台将维修结果反馈给报修人,报修人对维修项目进行评价。

2.师生在有维修报修需求时,拨打维修热线报修,调度员派单给维修班组,班组维修调度员填写派工单并根据报修内容安排维修工,维修工接单到现场维修。项目维修完成后清理现场,请报修人核实维修情况并在派工单上签字。维修工完工后将派工单交给调度员,调度员存档,作为维修工考核依据。

第五条 维修工管理

(一)后勤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学校维修任务拟定岗位设置需求,报学校批准后,按劳务派遣形式落实各项用工管理。

(二)维修工待遇不低于石家庄市最低工资标准,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等组成,按照相关法规为其缴纳保险。

(三)动力维修服务部负责维修工年度考核和月度考核,考核结果报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审批。

(四)动力维修服务部负责组织维修人员业务培训学习,提升维修人员的业务能力。

第六条 质量管理

(一)制定维修岗位职责,明确维修人员的职责,科学配备人员,提升维修人员的责任意识。

(二)制定后勤维修服务规范,提升服务品质。

(三)制定维修工作标准,细化维修质量要求。

(四)建立维修评价机制。通过网络报修系统和电话回访统计维修评价,维修项目的评价作为维修人员绩效工资核算依据。

(五)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定期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师生对维修服务的评价,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七条 物料管理

(一)采购管理

1.后勤管理服务中心成立维修材料采购小组,负责维修材料的采购。每年6月份前制订下年度材料采购计划,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及批复的采购计划,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石家庄铁道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铁大国资〔2019〕266号)执行。维修材料采购清单应详尽,避免漏项。

2.维修责任部门按月提供材料需求计划,供应商按月供应材料。若有特殊情况,随需随供。按照材料招标合同约定质保期,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无偿更换。

3.采购员根据各部门提供的材料需求计划到供应商处采购,采购员与库房管理员共同负责材料的验收。

4.未在采购清单内的物料采购,供货商提供材料报价,采购小组进行市场询价并记录,参考市场询价情况,确定材料采购供应商。

(二)物料保管

1.库房管理员负责材料的入库、出库、储存、防护等工作。

2.库房管理员对采购的物资材料,在入库前必须严格验收,根据购货合同或发票凭证等,认真核对进库物料的品种、种类、规格、质量等,确认无误后填制《物资验收单》,做好入库登记。不断完善信息化手段,逐步实现数字化管理。

3.进库的物料要按照其性能、用途和保管要求进行科学分类,定点放置,做到有利于取放和保管,有利于场地整洁美观。

4.进库的物料要按照其性能和保管要求,采取必要的防锈、防腐、防霉、防爆、防火、通风、排湿等措施,使库存物料在保管期间保持完好状态。对库房管理,实行定期清查与随时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库房的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三)物料发放

1.物料领用人和库房管理员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申请领用和核实发放维修耗材,避免造成损失浪费。

2.库房管理员凭物料领用人的领料单如实发放,领料单一式三份,需详细列明物料的品名、数量、规格、用途等。

3.在物料领取发放中,应坚持“先进先出,后进后出”的原则。先购进的物料未发放完,后购进的同类物料暂不发放。

4.领发物料应当面点清,出库后要及时登记。

(四)费用结算

日常维修材料费用按照当月实际采购数量进行结算。财务报销时需附采购材料清单、材料入库单、材料招标单价或材料二次价格比选价格确认单方可报销。

第三章 应急抢修

第八条 应急抢修项目实行审批制。当应急抢修项目的险情得到控制,而彻底排除险情需要较长时间完成,造价较高,达到国家比选或招投标要求的应急抢修项目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应急抢修工程施工队伍的确定。发生应急抢修事件,责任部门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制定抢修方案,按应急程序直接指定维修人员或委外施工企业承担维修工作,填报应急抢修项目审批备案记录表,后勤管理服务中心批准后及时排除险情。若险情严重,上报学校。

第十条 应急抢修物资的购置。应急抢修责任部门根据项目审批备案记录表所列材料清单进行采购。

第十一条 应急抢修项目现场管理。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动力维修部对应急抢修整个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应急抢修项目须提供现场影像佐证材料。

第十二条 项目验收及结算。由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组织验收,项目分类及结算按有关规定执行;委外施工方承担的应急抢修项目按照委外维修项目管理规定结算。

第十三条 应急抢修项目经费来源。当年年度维修预算经费。

第四章 委外维修

第十四条 委外维修项目是指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我校维修队伍业务能力承担不了的维修项目。

(一)委外维修项目施工方确定。通过招标确定委外维修项目施工方,并与其签订服务合同。

(二)委外维修项目实施。施工方根据维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维修方案(包含维修材料、人工费用),报后勤管理服务中心批准后实施,并留存维修前后的现场影像佐证资料。

(三)委外维修项目人员管理。维修人员由施工方委派和管理。维修服务单位须依法用工,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施工方承担由于自身管理缺陷、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四)委外维修项目验收。项目原则上可不进行验收,由责任部门确认即可。

(五)委外维修项目审计。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须将项目审批记录表、竣工验收报告(或责任部门签章证明等)、工程决算书及相关票据清单等资料汇总后,报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审核。经核对无异议的,由后勤管理服务中心报审计处进行审计结算。

(六)委外维修项目的归档。维修项目中凡涉及有结构改造、水电气管线改迁等情况必须有专业设计单位的设计文件方可施工,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在竣工验收后10个工作日之内提交施工图纸或竣工图纸以归档检查。

(七)委外维修项目的质保。维修工程按规定实行保修,保修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具体保修期限由后勤管理服务中心与项目实施单位约定,并在项目审批记录表中明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原有相应规定凡是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1

维修工作服务规范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维修管理,提高后勤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后勤管理服务中心所有维修项目和维修人员。

一、着装规范

第三条 衣着整齐、干净,仪容整洁,不得留长发、胡须。

第四条 上班着工作服和佩带工作牌。

第五条 在维修墙壁、顶棚等易污染部位时,应戴手套,做好防护。

二、语言规范

第六条 服务态度要诚恳、亲切。

第七条 多运用礼貌用语、语言通俗流利,耐心解答师生问题,严禁讲粗话脏话。

三、现场规范

第八条 维修工作要做到“快、好、省”,接单后及时前往维修。

第九条 维修工具和材料应摆放有序、轻拿轻放。

第十条 维修中有危险情况应做警示。

第十一条 因维修影响师生正常使用,须放置“暂停使用”等告示牌。

第十二条 涉及到路面开挖的维修现场须做好围挡,维修完成及时恢复。

第十三条 维修完成后,现场清理干净,垃圾收集带走。

第十四条 严禁工作日饮酒,现场不允许吸烟。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文公布之日起施行,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原有相应规定凡是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一律均以本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本规范由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2          

维修材料管理实施细则

为加强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维修材料采购、库房管理的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更好地为师生员工服务,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材料采购范围

维修工具、原材料及设备配件。

二、采购部门和职责

(一)采购部门。抽调3名以上职工组成采购小组,全权负责汇总维修材料采购计划。

(二)主要职责。采购小组负责对接校招标办,配合做好维修材料采购招标手续准备工作。

三、采购计划制定和审批

(一)各责任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所需物料采购计划,并填写《维修材料采购申请表》。

(二)采购计划应对拟采购物料的所有相关细节表述清楚,如物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用途、所需资金等。如果需要供应商现场实施验证,应在采购计划中注明。

(三)各责任部门物资采购计划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中心审批后,报采购小组。

(四)采购小组汇总所有维修材料采购计划,对接校招标办进行招标确定供应商。

四、材料验收

(一)供应商送货后,库房管理员验收,并做好台账。

(二)验收通常采取抽查检验的方法,重要物资或少量物资采用全数检验的方法。验收的内容必须符合采购计划规定的要求和未明示的隐含要求,一般包括:

1.数量、种类、规格、外观;

2.定型包装类: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使用期限、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合格包装;

3.非定型包装类: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

4.采购计划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验收合格填写《维修材料验收表》,不合格由供应商进行退换货。

五、库房管理

(一)材料入库

1.材料库房原则上实行账物分开管理。维修材料的入库必须经过库房管理员的验收、登记方可使用。

2.材料验收后,保管员员根据材料分类入库,并做好入库基础台账。

3.管理员要将入库材料数据输入网上物资管理系统。

(二)材料保管

1.维修材料入库后,需按不同类别、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摆放,做到库容干净整齐,摆放整齐,根据货物的性能科学管理。

2.保管员要经常对库存材料的质量进行检查。做好防鼠、防虫、防锈、防霉等工作。保持走道畅通,加强消防措施,对易燃、有毒危险物品必须妥善管理,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防止事故发生。

3.对积压不用、年久失效的物品由保管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批准后及时处理。

4.仓库保管员应做到日清月结,每学期盘点一次。根据库房盘点情况与网上物资管理系统数据校验,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5.实行定期清查与随时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库房进行检查。

(三)材料出库

1.保管员凭领料单如实发放、领料单一式三份,需详细列明商品的品名、数量、规格、用途等。

2.任何人没有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仓库内领取物资。

3.由于维修计划变更引起的维修材料剩余时,应及时退库。

六、非招标采购物资的管理

(一)采购小组进行前期市场调研,了解拟采材料当前市场价格并记录。

(二)采购小组向市场供应商发布中心采购信息,供应商根据所发布的采购信息进行报价,报价表要求密封盖章后按规定时间提交采购小组。

(三)采购小组最少三人在场时打开报价单,参考市场调研情况,确定材料采购供应商。

(四)采购小组做好记录并归档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