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后勤管理服务人员行为,提高工作效能,树立良好后勤形象,特制定本规范,望后勤职工严格遵照执行。

      一、自觉遵章守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损害集体利益、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二、传播优秀文化。带头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三、优质服务师生。敢于担当作为,团结协作,勤奋务实,不得擅自从事影响管理服务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四、恪守首问负责。坚持师生至上,热情周到,耐心细致,不得应付了事、拖沓怠慢,或推诿塞责。

      五、潜心服务育人。讲究社会公德,遵守职业道德,勤俭节约,文明服务,不争吵、不恶口、不刁难,不蛮横冷漠。

      六、严格办事程序。凡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不得擅自作主,或音讯杳无。

      七、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服务,不得索要、收受财物,不得接受服务对象吃请,不得利用后勤资源谋取私利。

      八、筑牢安全底线。落实安全责任,强化防范意识,及时消除隐患,不得违规操作,不得弄虚作假, 或迟报、漏报和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