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暖、电话费交费指南
一、居民、经营户须按照规定及时缴纳水费、电费、取暖费和电话费,因未及时缴费而带来的影响和损失由居民或经营户自己承担。
二、学生公寓超出额度的电量需由所在宿舍学生交费购买。
三、水费、电费和电话费的交费地点在春晖楼A座一楼交费大厅,交费须使用校园卡,不收现金。
四、所有学生公寓一楼均已安装自助交费终端,请同学们使用校园卡在交费终端购电。
五、正式工的取暖费由学校代扣,外住户的取暖请到财务处交纳。
六、交费大厅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 : 00—11 : 30;15 : 00—18 : 00
周六、日15 : 00—17 : 00
寒暑假、十一期间以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