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称后勤中心,是为全校师生学习、工作和生活提供后勤服务的单位。前身是石家庄铁道学院总务处,2001年10月成立石家庄铁道学院后勤服务集团...【详情点击】

 

石铁大校后勤〔2013〕228

 

 

                               石家庄铁道大学

关于印发《石家庄铁道大学

学生公寓用电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石家庄铁道大学学生公寓用电收费管理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组织好学习。

 

  

 

石家庄铁道大学

                             2013年12月13日

 

石家庄铁道大学

学生公寓用电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生公寓的用电管理,本着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的原则,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校长办公会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所有学生公寓(第一至第十七栋)安装用电智能控制系统,确定免费用电指标,实现一室一表,用电计量,超额付费。

第三条 公寓值班室内安装的用电智能控制设备,不经用电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开、关。值班人员不得用控制电脑进行游戏、听音乐等与用电管理无关的操作。

第四条 用电智能控制系统,不得随意毁坏,违者,将处以设备价格5倍的罚款,更不得绕过计量设备私接电线。

第五条 严禁学生在公寓内使用电热水器、电热炉等大功率电器。公寓用电智能控制系统具有自动识别功能,一旦大功率电器接入,将会自动断电,提示用户清除所用电器,然后自动送电,如持续三次,大负荷没有清除,系统将记录一次恶性断电。为避免各种事故发生,学校将对造成恶性断电者进行严肃处现,并对记录恶性断电超过三次者,处以50元罚款。

第六条 学生公寓每月每室规定用电指标为20度,每个学生另加2度。超过用电指标,按当时市场电价付费。

第七条 每栋学生公寓均安装了液晶显示屏,用以显示学生宿舍的用电情况,提前三天预告,以便及时办理交费手续。

第八条 学生公寓超标用电收费管理工作由后勤集团节能办具体负责实施。

第九条  交费地点:春晖楼B座一层收费大厅。

交费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星期六、日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

第十条 本办法自校长办公会通过之日起执行。